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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威华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来源:证券之星 2015-01-21 18: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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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网站21日晚间消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6次会议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西安通源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无条件通过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一)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本次交易拟购买的部分资产未取得环境保护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稀土行业准入批准,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形成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1.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与巨人网络的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及是否存在前置性约定。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外籍自然人股东股份代持的情形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上述事项潜在的法律风险。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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