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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近18亿资产遭冻 已影响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证券之星 2015-01-05 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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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近18亿资产遭冻 已影响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方正证券周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2015)开民保字第00185号《民事裁定书》,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本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亿元财产。

法院裁定冻结担保人曲水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原郑州浩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政泉控股30%的股权;担保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的房屋(共计28套,总面积共计50794.43平方米);冻结方正证券及其下属机构银行存款30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方正证券表示,上述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受理通知书或仲裁庭开庭通知,尚不知悉政泉控股具体的仲裁申请事项。

另外,公司还公告称,政泉控股已提名尹明柱、黄卫平、陈国欣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民事裁定书》基本情况:

提请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与被申请人即本公司仲裁纠纷一案中,于2014年12月25日将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即本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30亿元财产的申请提交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政泉控股已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供了2000万元现金作为担保.

担保人曲水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原郑州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向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供其持有的政泉控股30%的股权为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提供担保;担保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其名下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的房屋(共计28套,总面积共计50794.43平方米)为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提供担保。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准许仲裁申请人政泉控股的财产保全请求;

2、冻结担保人曲水浩云实业有限公司(原郑州浩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政泉控股30%的股权;

3、冻结担保人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于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20号裕达国际贸易中心的房屋(共计28套,总面积共计50794.43平方米);

4、冻结本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银行存款30亿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财产保全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下午17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已冻结本公司17个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冻结自有资金17.73亿元,影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受理通知书或仲裁庭开庭通知,尚不知悉政泉控股具体的仲裁申请事项。上述财产保全事项已经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存在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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