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12月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12月3日与湖北鑫昊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北京宝安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湖北鑫昊公司,股权转让款为2.65亿元。同时,湖北鑫昊公司全面承接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北京宝安公司的欠款共计4061.15万元。截至协议签署日,公司方已收到湖北鑫昊公司支付的首期转让款1亿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可产生1.2亿元左右的收益。
根据公告,北京宝安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104号-1至6层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5512.4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经评估,该公司在2012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总资产25344.74万元,净资产23574.76万元。截止2013年10月31日,该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16331.13万元。本次评估增值的原因为近期当地房价一直呈现上涨态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宝安公司的股权。同时,交易对方全面承接公司对北京宝安公司的债务,北京宝安公司不再向公司追偿。
公司称,本次出售北京公司的股权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盈利水平,预计本次交易可产生1.2亿元左右的收益(税前)。但由于对方付清全部款项的准确时间及工商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故无法预计该收益计入公司损益的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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