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配股方案获国资委原则同意
巨化股份6月17日晚间公告,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A股配股方案,即按每10股配售不高于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总股数为不高于4.25亿股。
若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巨化集团公司将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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