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7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3,400 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相 应 减 少 13,400 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6 月 24 日、7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0、临 2026-036、临 2026-041)。根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在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前,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 159,010,477 股变
更为 161,285,477 股,注册资本将由 159,010,477 元变更为 161,285,477 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58)。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本次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63)。上述
注销全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61,285,477 股变更为 161,257,077 股。
鉴于上述股份总数变更,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拟减少注册资本 15,000 元,叠加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
《关
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中拟减少注册资本 13400 元,累计合计减少
注册资本 28,400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含当日)起 45 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如下: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申报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申报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申报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申报人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路 7 号院 3 号楼
联系人:张世娜
联系电话:010-82898898
传真号码:010-82898886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邮箱地址:ir@konruns.cn
(1)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