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8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超过 12.48 元/股(含);
●回购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二级市场减持计划。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
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10/21,由董事会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2.4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801.2821万股~1,602.5641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
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6%~0.7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核心赛道竞争力及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为增强
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绑定核心
管理、技术与业务骨干和公司长期利益,吸引、留住核心人才,激发团队活力,
巩固公司在电磁线赛道的市场优势,综合考量公司资产负债水平、经营性现金流、
日常经营及研发投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 20,000 万元,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
万元且管理层决定终止,则回购期限自管理层决定终止时,本回购方案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比例(%)
(万元)
员工持股计划 8,012,821~16,025,641 0.36~0.72 10,000 ~20,000
或者股权激励
上表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价格上限12.48元/股测算,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2.48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
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2.48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
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31,814,338 100 2,231,814,338 100 2,231,814,338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
合计 2,231,814,338 100 2,231,814,338 100 2,231,814,338 100
况为准。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为 1,740,691.52 万元(未经审计,下同),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69,427.19 万元,货币资金为 282,563.11 万元,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资产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1.15%、2.99%和 7.08%。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综合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研
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
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
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
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
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二级市场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增减
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暂无二级市场减持计划。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
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
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
力或持续经营能力。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届时将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有序、高效协调回购股份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许可范围内,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
项事宜;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并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
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
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决定调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存在启动注销程序的风险;
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
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
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
和信息披露程序。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