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
会成员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
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晏振永先生、
李广红先生、孙增武先生、谢秀娟女士、王峰先生的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逐
一核查每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适配性,一致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
素养、管理经验和履职条件,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需求。
二、关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
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时间精力,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符合
监管要求,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情形,未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独立董事候选人钱小祥先生、陈华先生、薛文成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或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晏振永先生、李广红先生、孙增
武先生、谢秀娟女士、王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
名钱小祥先生、陈华先生、薛文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对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会成员签字:
陈 华 薛 文 成
李 桃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