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6-07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进行了核查。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
相关公告。2026 年 9 月 18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8 日-2026 年 9 月 27 日,公示期间共计
话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证券部反映。
截至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证券部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或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
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的
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
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