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3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发行完成了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
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3 年,标的股票为杭钢集团所
持 有 的 公 司 部 分 A 股 股 票 , 债 券 简 称 为 “26 杭 钢 EB” , 债 券 代 码 为
“137203.SH”。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4)。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将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 2026 年 10 月 8 日至 2029 年 4 月 2 日,换股价
为 10.99 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7,508,156 股,持股比
例为 40.49%;通过杭钢集团-浙商证券-26 杭钢 EB 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
司股份 160,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4.74%。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是否选
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杭钢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
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经测算,假设本期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
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换股后杭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期债券换股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