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6-2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丰农牧”)、
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牧”)及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畜禽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特此提醒投资者充分
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农牧子
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及《关于向畜禽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广东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农牧公司”)、惠州市广丰农
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丰农牧”)及兴宁广弘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农
牧”)等 3 家农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
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
上述 4 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广弘农牧公司、广丰农牧和兴宁农牧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
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董事会同意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畜禽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一年期授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在上述 3 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畜禽公司实际
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借款和提供
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和担保期限一年。
以上担保事项已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公
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公
告编号:2026-08、12、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GHZGB01],约定公司为广丰农牧与徽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宁农牧与徽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肆
仟万元整。
禽公司与徽商银行签订的主合同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肆
仟万元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徽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GHZGB01]主要内容为:
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
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
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年。
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
是终局性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二)公司与徽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GHZGB02]主要内容为:
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
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
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年。
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
是终局性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三)公司与徽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GHZGB03]主要内容为:
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
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
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一年。
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仲裁裁决
是终局性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3)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33,291.53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19,921.32万元(含本次公司对广丰农牧、兴宁农牧、畜禽公司
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26%。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