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
询,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与程序
查对象”)。
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 53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 53 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均发生在其知悉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信息前,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相关人员向其传递
本次激励计划未公开信息的情况。该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股票交易均系基
于其个人对二级市场公开行情而作出的投资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及
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筹划、讨论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幕消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
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进行了及时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
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