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 能特 公告编号:2026-051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号楼 9 层;
为 2026 年 7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股份数系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回购股份数)的比例为 30.429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 702,839,4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29.4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5 人,代表股份 24,598,0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1.0290%。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此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八届职工代表董事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松之盛律师事
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
届选举。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烈权先生、张电先生、蹇丹女士、
秦君先生、张佳茹女士五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烈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7,376,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23%,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
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5,058,0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53%。
(2)选举张电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7,142,5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01%,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
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4,823,7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1%。
(3)选举蹇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6,410,4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094%,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
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4,091,6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5%。
(4)选举秦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6,891,6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56%,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
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4,572,8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6%。
(5)选举张佳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6,932,77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2%,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
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4,613,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3%。
人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
选举。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三
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梅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7,181,6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55%,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
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4,862,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5%。
(2)选举徐前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6,903,6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72%,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
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4,584,8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3%。
(3)选举查燕云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票 706,821,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60%,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
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 4,503,1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90%。
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723,907,77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48%;
反对 3,406,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88,9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478%;反对 3,406,7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625%;弃权 1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熊壮律师、夏佳文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