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七次会议审核意见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6 年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
董事 2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2 人(其中罗斌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与会独立
董事共同推举罗斌先生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华信科”)与上海肖克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肖克利”)
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熠芯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熠”)新增
合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额度,其中上海肖克利新增借款额度 4,500
万元,深圳华信科新增借款额度 5,500 万元。本次借款利率适用当期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公允。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满足上海联熠运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罗斌、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