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30 18: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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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6-024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改善盈利能力,公司与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京盛华”)的另一位股东陈子清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
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黑龙江京盛华87.55%股权以28,400万元价格出售给陈子清
先生。本次出售黑龙江京盛华股权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其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黑龙江京盛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公司与陈子清先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子清先生应于2026
年6月30日之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支付交易总价款的50%,计14,200万元
(大写:壹亿肆仟贰佰万元)。
   二、交易进展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
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款延期支付的议案》,鉴于陈子清先生筹资进度未达预期,现
向公司申请,延期支付受让黑龙江京盛华的首笔股权转让款14,200万元。经双方
多次协商沟通,公司与陈子清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同意本次交易
之首笔股权转让款延期至2026年7月30日前付清,延期期间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
的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年化利率3.0%,计息期以实际延期的天数确定。
   本次补充协议仅延长陈子清先生首笔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时间,不改变《股权
转让协议》下的其他安排。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仅调整交易首笔股权转让款延期事项,不
会产生相关违约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与交易对手方保持积极沟通,跟进
交易对手方就《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履约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系双方就本次交易之首笔股权转让款延期
支付达成的约定,后续仍可能存在交易对方不能按时支付而导致合同终止等不确
定性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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