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0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厦
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厦门”)于 2026 年 6 月 5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TPK Auto Tech(Thailand)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鸿通泰国”)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融资
提供本金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鸿通厦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鸿
通泰国提供担保,鸿通厦门已就本次担保履行了内部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元件;从事电子元件、电器产品的代工制造或组装服务等。
鸿通泰国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57,646,150.19 477,848,757.55
负债总额 202,945,831.48 239,004,567.4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
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54,700,318.71 238,844,190.07
资产负债率 44.35% 50.02%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1,659,711.77 198,253,099.76
利润总额 -1,162,432.07 -2,429,790.91
净利润 -1,162,432.07 -2,429,790.9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
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
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
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控股孙公司鸿通泰国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权,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1,629.4 万元(外币金
额以实时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7%;前述担保都为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
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