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6-025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与私
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横店得邦照明新加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 万
美元(约合人民币 6,818.7 万元),认购私募基金 HBYT CO-INVESTMENT, L.P.的
份额。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
法律法规、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
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本次投资额 1,000 万美元为最
大风险敞口。针对本次交易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运作及管理情况,
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1)本次合作的具体模式为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购由专业投资
机构发起并管理的专项投资基金份额,从而间接投资于目标公司。合作各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协议已于近期签署。
(2)各方当事人包括子公司、基金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投资标的为
上述专项投资基金。
(3)本次合作不涉及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
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HBYT CO-INVESTMENT, L.P.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__6818.7____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或其子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公司在基金中的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 □其他:_____
私募基金投资范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围 □其他:______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也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NK Investment Management V GP, Ltd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境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备案编码 不适用
备案时间 不适用
成立日期 October 28, 2020
Harneys Fiduciary (Cayman) Limited, 4th Floor,
注册地址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资本管理
域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是 ?否
□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是否有关联关系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
制的企业
□其他:_______
?无
经核查,该机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的具体信息
基金名称 HBYT CO-INVESTMENT, L.P.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基金管理人名称 Hillhouse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
基金规模(万元) 不适用
其 他 : a Cayman Islands exempted limited
组织形式
partnership
成立日期 April 24, 2026
主要经营场所 Cayman Island
备案编码 不适用
备案时间 不适用
(二)投资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模式
基金为股权投资,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决策与日常管理。有限合伙人不执
行合伙事务。基金的管理费及超额收益分成按市场惯例约定。
(三)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基金管理人中任职。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限合伙企业。基金采取非公开方式募集,合伙份额仅面向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
专业投资者发行。
依据协议约定)向管理人支付年度管理费。在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并实现收益后,
当收益率超过协议约定的基准年化优先回报率时,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主体有权
参与超额收益的分配(即业绩报酬)。
须事先获得普通合伙人的书面批准。基金不设固定存续期限,其持续运营由普通
合伙人根据协议约定及投资运作情况决定。
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开曼群岛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基金本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
他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协议或安排。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在主营业务之外的财务性投资,旨在依托专业机构的资源与
经验,拓宽投资渠道。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日
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对外担保或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六、风险提示
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
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迭代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
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本次投资额 1,000
万美元为最大风险敞口。针对本次交易,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运作及管理
情况,切实维护公司投资权益,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