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通股份”)总股本为 209,472,51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1 名,解除限售股份
数量为 9,472,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珠海
市 乐 通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3]251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向深圳市优悦美晟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份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00,000,000 股 增 至
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份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 209,472,510
股。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优悦美晟在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期间,作出
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 履行情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时间 期限 况
本公司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需资金
全部来自本公司的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
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
致本公司认购的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任何权
关于发行对 本次向
属争议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 相关承
象本次认购 2023 年 3 特定对
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 诺已履
资金来源的 月7日 象发行
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行
承诺 期间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企
业除外)资金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情
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
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
协议安排的情形。
优悦美晟承诺本次发行认购新增股份的锁
定期为 18 个月,即优悦美晟认购本次发行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
让。优悦美晟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
本次发
关于本次发 取得的股票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行结束 相关承
行新增股份 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票,亦应 2023 年 5
之日起 诺已履
限售期的承 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后续相关法律、 月 22 日
诺 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
月内
的,则锁定期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
优悦美晟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认购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额不低于人民币 12,750 万元,本次认购数
量下限为认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关于本次发 (人民币 13.46 元/股)计算得出,数量不
本次向
行最低认购 足 1 股的余数作取整处理,即认购数量不 相关承
股份数量及 低于 9,472,510 股(含本数)。若在本次发 诺已履
月 11 日 象发行
金额的承诺 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行人发生 行
期间
函 任何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其他形式的资本重组或其他导致公司
股本总额发生变更的情形,本公司认购的
股份数量、认购资金金额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中所规定的
计算公式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优悦美晟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优悦美晟不存在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数占公司总股 备注
总数 数量
本的比例
深圳市优悦美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存
限公司 数为:9,470,000 股)
合计 9,472,510 9,472,510 4.52%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本次变动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472,510 4.52% -9,472,510 0 0%
首发后限售股 9,472,510 4.52% -9,472,510 0 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0,000,000 95.48% 9,472,510 209,472,510 100%
三、股份总数 209,472,510 100% 0 209,472,510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