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3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6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议
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程诚女士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413,817,62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3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6 人,
代表股份 357,611,62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8 人,代表股份 56,206,0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171%。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897,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5360%;反对 1,4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559%;弃权 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87,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37%;反对 1,47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5%;弃权 447,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958%。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827,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190%;反对 1,5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61%;弃权 4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17,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90%;反对 1,5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90%;弃权 433,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772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207,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108%;反对 1,1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12%;弃权 4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96,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49%;反对 1,1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05%;弃权 44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46%。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228,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159%;反对 1,4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517%;弃权 1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18,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24%;反对 1,45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92%;弃权 134,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84%。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895,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356%;反对 1,4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50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285,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10%;反对 1,4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7%;弃权 501,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922%。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157,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989%;反对 1,47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555%;弃权 18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4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72%;反对 1,47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71%;弃权 188,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357%。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298,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8.5169%;反对 47,464,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4700%;弃权 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88,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77%;反对 47,464,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459%;弃权 54,2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64%。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159,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993%;反对 1,6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876%;弃权 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549,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97%;反对 1,60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39%;弃权 54,2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64%。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66,30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8.5188%;反对 47,37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4480%;弃权 13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5,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712%;反对 47,373,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38%;弃权 137,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50%。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0,466,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2659%;反对 2,9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209%;弃权 5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3,171,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95%;反对 2,9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36%;弃权 54,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70%。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程诚、徐敏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922,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0588%;反对 3,0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392%;弃权 835,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312,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707%;反对 3,0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24%;弃权 835,75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86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超募资金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227,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158%;反对 1,4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432%;弃权 16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1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17%;反对 1,4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67%;弃权 169,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01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万晓宇、杨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