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3-26 00: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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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
温月芳女士以董事的提名程序、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等违反《公
  《公司章程》为由,诉请撤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司法》
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
             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
                                《民
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温月芳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
的《民事上诉状》,温月芳女士针对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上诉书>暨诉讼
进展的公告》。
《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
于收到<应诉通知书>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民事判
  (案号为(2026)苏 04 民终 93 号)
决书》                     。经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理,认为:温月芳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
判决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80 元,由上诉人温月芳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本次诉讼进展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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