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3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20 日 9:15—15:00。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9 人,代表股份 166,941,9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0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5,385,6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8 人,代表股份 41,556,26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2.52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3 人,代表股份 12,249,55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759,87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3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7 人,代表股份 8,489,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583%。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6,3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3%;
反对 594,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1%;弃权 17,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7,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023%;反对 594,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35%;弃权 17,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66,324,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2%;
反对 585,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8%;弃权 31,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99%;反对 585,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7%;弃权 31,7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24,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4%;
反对 585,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8%;弃权 31,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31%;反对 585,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07%;弃权 31,37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24,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4%;
反对 593,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弃权 23,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2,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31%;反对 593,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21%;弃权 23,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36,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3%;
反对 581,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2%;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44,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70%;反对 581,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57%;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27,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22%;
反对 593,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3%;弃权 2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5,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76%;反对 593,1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21%;弃权 2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26,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1%;
反对 594,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0%;弃权 21,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21%;反对 594,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19%;弃权 21,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3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2%;
反对 589,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0%;弃权 2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8,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46%;反对 589,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02%;弃权 21,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44,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3%;
反对 576,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2%;弃权 2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52,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248%;反对 576,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49%;弃权 2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35,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9%;
反对 585,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6%;弃权 2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43,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21%;反对 585,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76%;弃权 2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26,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4%;
反对 581,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5%;弃权 33,5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4,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62%;反对 581,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8%;弃权 33,56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7,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24,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3%;
反对 593,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2%;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2,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15%;反对 593,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13%;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6,326,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
反对 591,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2%;弃权 23,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4,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87%;反对 591,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66%;弃权 23,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6,324,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1%;
反对 593,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5%;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1,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82%;反对 593,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45%;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52,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2%;
反对 564,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3%;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60,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917%;反对 564,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10%;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 166,334,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0%;
反对 58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5%;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41,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91%;反对 583,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37%;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 166,356,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3%;
反对 561,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2%;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64,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11%;反对 561,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17%;弃权 24,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66,325,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7%;
反对 593,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5%;弃权 23,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33,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672%;反对 593,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45%;弃权 23,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