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48918 债券简称:24 冀东 02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4 冀东 02,债券
代码:148918)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9 日,
凡在 2025 年 9 月 1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9 月 19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将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支付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
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的 9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9 月 20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9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
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
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
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
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
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
存续期前 3 年(2024 年 9 月 20 日至 2027 年 9 月 19 日)的
票面利率为 2.15%。每 10 张“24 冀东 02”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5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
截止 2025 年 9 月 19 日
(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24 冀东 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
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
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
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
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
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
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 层
联系人:高朋
电话:010-5994139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人:毛志刚、宋海莹
电话:010-63212001
特此公告。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