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9 证券简称:西部黄金 公告编号:2025-064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03,195,68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9 月 9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部
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发行核准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核准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向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68 号),
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二)股份登记情况
称“新疆有色”)及杨生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245,317,800 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限售期
杨生荣所持限售期 12 个月的 11,629,124 股已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上市流
通;其所持有限售期 24 个月的 11,629,124 股,原应于 2024 年 9 月 9 日解除锁定,
但因为标的公司当年业绩未达到承诺值,故当期未解除锁定,现业绩承诺补偿已
完成,因此于本期对其解除锁定。
公司与新疆有色和杨生荣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签署《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杨生荣之股份补偿协议》且于 2025
年 6 月 5 日签署《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及杨生荣之股份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向新疆有色、
杨生荣定向回购分别应补偿的 4,343,503 股和 2,338,810 股,共计 6,682,313 股,
并依法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分别向新疆有色
和杨生荣发行的限售期到期股份扣除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后的 139,636,120 股和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发行股份 36,363,636 股后,公司股
份总数增至 925,429,336 股。该 36,363,636 股限售股已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上市
流通。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事项涉及股份数为 2,575,805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的《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8)。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完成注
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925,429,336 股减少至 922,853,531 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事项涉及股份数为 5,172,095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上述
股份已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完成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922,853,531 股减少至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和科邦锰业、百源丰业
绩承诺未完成暨回购注销补偿股份的议案》,本次事项涉及股份数为 6,682,313 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案。上述股份已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完成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917,681,436
股减少至 910,999,123 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持有本次解禁限售股的新疆有色和杨生荣做出的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
关的主要承诺如下:
(一)新疆有色承诺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
直接或间接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
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新疆有色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例上升,则新疆有色在本次交易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向新疆有色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取得的股份,也应遵守前述规定。
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
补偿义务: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质押该等股份时,新疆有色将书面告
知质权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
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不相符,新疆有色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关规定执行。
承诺考核完成后可解除锁定。
(二)杨生荣承诺
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直
接或间接转让。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
在本次发行中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时,杨生荣用于认购本次发行所对应的标的公司
股权(以工商登记完成日和足额缴纳出资日孰晚)持续拥有时间未满 12 个月,则
杨生荣取得的前述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不得转让。
下方式进行解锁:
(1)杨生荣以其持有的科邦锰业及百源丰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锁
定安排
①第一次解锁:符合《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科邦锰
业及百源丰在业绩承诺补偿期(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第一年的实际净
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如标的公司第一年实现的净利润达
到或高于当期承诺净利润,则杨生荣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5%
可解除锁定;
②第二次解锁:符合《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科邦锰
业及百源丰在业绩承诺补偿期第二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后,如标的公司第一年、第二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当期累计承
诺净利润,则杨生荣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30%可解除锁定(包括
前期已解锁的部分);
③第三次解锁:符合《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科邦锰
业及百源丰在业绩承诺补偿期第三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
报告》后,如标的公司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或高于当
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则杨生荣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00%可解除
锁定(包括前期已解锁的部分)。
前述股份解锁过程中,如任一年度科邦锰业与百源丰经审核的合并实现净利
润数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则杨生荣所持公司股份在当期及以后均不解锁,
直至完成全部业绩承诺考核后再行解锁。
(2)杨生荣以本人持有的蒙新天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权的锁定安排
①业绩承诺期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及第四年(即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杨生荣因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不得解除锁定;
②第一次解锁:符合《证券法》及监管机构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标的公
司在业绩承诺补偿期第五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
如标的公司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及第五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达到或
高于当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则杨生荣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 100%
可解除锁定。
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
偿义务: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质押该等股份时,杨生荣将书面告知质
权人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
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其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
无上市特别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
作限售承诺的行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四)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03,195,683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9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占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号 数量 通数量 数量
例
新疆有色金属
有限责任公司
七、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006,363 -203,195,683 23,810,68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83,992,760 203,195,683 887,188,443
股份合计 910,999,123 - 910,999,123
特此公告。
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