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二○二五年七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7 月 28 日 14:00
网络投票:2025 年 7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华立股份运营总部 5 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全洪先生
四、会议审议事项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二)宣读议案
宣读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四)会议决议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闭会
目 录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
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
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在全部
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
持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会议召开期间,股
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
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会议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题内容,超出此限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取消
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股东每次发言时间不应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
称和所持股份数额。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
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
票表决。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表决,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
决。
签名。
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
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
平台操作说明。
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
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
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
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
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监事会的职
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公司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
权人士办理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等事项,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
准。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
下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方式审
议。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董建刚先生、谭栩杰先生、陈杰先生、孙媛媛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建刚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工商管理硕
士(EMBA)专业学位。曾任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郑州航空港水务
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总裁,兼任
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苏州鹏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郑州清源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创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
截止目前,董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建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董建刚
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谭栩杰先生:1992年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香港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福建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谭栩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谭洪汝及
谢劭庄夫妇之子,系公司执行总裁谢志昆先生之外甥。谭栩杰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
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谭栩杰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4年11月被中国证监
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此之外
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杰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海大学环境学院博士后研究员,上海润源水务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江苏诺莱智慧水务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
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陈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陈杰先生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孙媛媛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CMA。曾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项目经理,郑
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金融业务部总监,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任苏州尚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华立数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孙媛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媛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经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孙媛媛
女士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2024 年 11 月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拟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董事会提名薛玉莲女士、张冠鹏先生、张永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玉莲女士: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教授,硕
士生导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河南省会
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是会计学国家
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
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平顶
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冠鹏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及律师执业资格。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永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博士生
导师。2015 年 1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副教授、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有:给水处理
理论与技术、给水管网水质安全保障安全消毒理论与技术、水与废水深度处理理
论与技术。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科
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及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多项。发表论文 80 余篇,
申请专利 6 项,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地方奖项并在多地得到应用。
截止目前,薛玉莲女士、张冠鹏先生、张永吉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薛玉莲女士、张冠鹏先生、张永吉先生均不存在
《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
向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查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
截至目前,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已经上交所审核无异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