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ST 宝实 公告编号:2025-076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 1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
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杜志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宝塔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
同意补选张怀畅先生、柳自敏先生、郭维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
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柳自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李晓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闻小华先生、李小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樊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信息披露及维护投资者关系等职责。任职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78)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星期
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
通过。
三、备案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