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9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109,615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的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7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2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2%)。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一、 股东减持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徐可欣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9,615 0.06%
徐可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115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52,500 0.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拟减持股份
股东 减持 股份 减持 减持
减持期间 数量 占公司总股
名称 方式 来源 原因 价格
(股) 本比例
自本公告披露 公司 2021 年股票
根据减
之日起 15 个交 期权激励计划自主 股东
持时二
集中竞 易日后 3 个月内 行权取得股份及公 自身
徐可欣 级市场 27,400 0.02%
价 (2025年 7 月 23 司 2024 年限制性 资金
价格确
日至 2025 年 10 股票股权激励授予 需求
定
月 22 日) 股份
注: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应对上述减
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徐可欣女士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承诺: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
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
司。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
的行为。后续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积极督促徐可欣女士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徐可欣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