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11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
月1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1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5)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