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8 证券简称:恒锋工具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3239 债券简称:锋工转债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息日)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4 日召开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下限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09 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如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
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999,974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
此,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5,679,321股剔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99,974股后的162,679,347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人民币(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0,191,358.39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
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10 股 =60,191,358.39 元 /165,679,321*10 股
=3.63300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
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3633003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披露的《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89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
过人民币 35.53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35.89元/股-0.3633003元/股≈35.53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11
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
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