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7-26 22: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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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7.SZ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债券代码:128044.SZ                  转债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
托管理协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
具的专业意见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
证券”)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
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
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关于公司聘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的议案》,同意岭南股份聘请具有资质的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自 2024 年 7 月 3 日
起担任“岭南转债”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广发证券作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股份”、“发行
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债券代码:128044.SZ,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本
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关于不向下修
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关于公司股票及可
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发行
人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为“岭南转债”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101),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经公司 2017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的总额及用途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660.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66,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6,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400 号”文同意,公司 6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将于 2018 年 9 月 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码
“128044.SZ”。
    二、
     “岭南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二)债券简称
   岭南转债。
   (三)债券代码
   (四)债权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
   本期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6,000.00 万元。
   (六)发行数量
   (七)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八)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18 年 8 月
   (九)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5%,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第五年
为 1.8%,第六年为 2.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和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
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十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0.7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0.41 元/股(若在该二十个交易
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
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
(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
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
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十三)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
票面面值上浮 7%(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未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一)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
  截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岭南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40 元/股的 90%的情形,已触发“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
向下修正条款。
《关于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
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
  (二)“岭南转债”兑付资金筹备情况
  “岭南转债”将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到期。据公司披露,截至 2024 年 7 月
“岭南转债”兑付金额。
  (三)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1 条、第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
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
退市整理期。岭南股份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收盘价为 0.94 元/股,低于人民
币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4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
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
  (四)关于为“岭南转债”担保进展
  公司采用公司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司股权、应收款项及公司持
有的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以质押的方式为 2018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岭南转债)提供担保,质权人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
为全体债券持有人,并授权总裁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
了审核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质
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增信资产变现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
  据公司公告披露,因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
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岭南股份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
价格。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符合《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
  (二)关于“岭南转债”兑付风险
  据公司公告披露,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岭南转债”剩余金额为
金紧张,“岭南转债”存在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岭南股份及“岭南转债”退市风险
  岭南股份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收盘价为 0.94 元/股,低于人民币 1 元,
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4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根据《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退市可转债应与其退市公司股票在同一交易日
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岭南股份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示投资者关于公司股票及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退市风险。
  (四)“岭南转债”担保进展
  岭南股份本次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司股权、应收款项、岭南
股份持有的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以质押的方式为“岭南转债”提供
担保。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岭南转债 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前
述资产担保签署相关质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
  岭南股份就上述担保事项在与相关方沟通请示过程中。此外,受本次担保
财产自身性质影响,应收账款资产需要完成审定结算且回款周期较长,股权资
产无公开市场参考价值,质押担保履行需要相关方配合等,担保设立与担保资
产可变现价值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担保财产存在在先担保权利的,可能存在其
他担保权人主张权利的风险。
  五、风险提示
  (一)持续经营风险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公共卫生事件、地方财政支付趋缓等因素的综合
影响,公司生态环境建设与修复业务、水务水环境治理业务及文化旅游业务均
遭受了重大的冲击。公司工程项目招投标延迟、开工延迟,项目施工周期及结
算进展均受重大影响,回款情况不佳,资产负债率较高,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持续下滑,存在流动性压力。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47 亿元,
短期借款余额 22.4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 16.62 亿元,公司货币
资金难以覆盖短期负债。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对上述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考虑到公司持续亏损、债务负担重及存在债务逾期未偿还等因素,亚太事务所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结论。亚太(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指出:岭南股份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095,989,802.75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 15,841,592,376.56 元 、 负 债 总 额 13,540,184,807.76 元 、 股 东 权 益
偿还情况。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岭南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预计 2024 年 1-6 月整体营收较 2023 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并出现较
大亏损。综上,公司存在持续经营风险。
   (二)“岭南转债”违约风险
   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岭南转债”剩余金额为 64,540.18 万元,公司目
前可用货币资金尚不足覆盖“岭南转债”兑付金额。截至 2024 年 3 月末,公司
货币资金余额 2.47 亿元,短期借款余额 22.40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余额 16.62 亿元,公司货币资金难以覆盖短期负债。此外,根据联合资信评估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1 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商
业保理等金融机构出现大额债务逾期,且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资信将公司长期主体评级、“岭南转债”信用等级由 BB 下调至 B+,评级展望
为负面;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存在无法回收应收账款
的风险。
  综上,公司存在因流动资金不足,无法进行“岭南转债”本息兑付,进而
导致“岭南转债”违约的风险。
  (三)增信计划抵质押资产变现风险
  根据岭南股份《关于为“岭南转债”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的岭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以质押的方式为 2018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债券简称:岭南转债)提供担保,质权人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质押的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
全体债券持有人。公司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前述资产担保签署相关质押合同,
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公司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就前述资产担保签署相关
质押合同,并办理了相应的登记手续。
  岭南股份就上述担保事项在与相关方沟通请示过程中。此外,受本次担保
财产自身性质影响,应收账款资产需要完成审定结算且回款周期较长,股权资
产无公开市场参考价值,质押担保履行需要相关方配合等,担保资产可变现价
值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担保财产存在在先担保权利的,可能存在其他担保权人
主张权利的风险。
  综上,公司本次增信计划抵质押资产担保设立和可变现价值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退市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1 条、第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深圳证券交易
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
退市整理期。岭南股份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盘价为 0.93 元/股,首次低于
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4 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根据《退市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第五条相关规定,退市可转债应与其退市公司股票
在同一交易日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
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提示投资者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退市风险。
  (五)诉讼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对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4-
紧张导致的付款延迟,已影响到公司对供应商的款项支付,导致公司涉诉案件
增加。因法律诉讼的审理时间、最终诉讼结果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部分案件
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受地方政府资金紧张导致的付款延迟影响,公司对供应商的付款延
迟金额及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公司涉诉案件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诉讼结果
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
协议》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广发证券将持续密切关注发
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七、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岭南股份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源路东城文化中心扩建楼 1 号楼 9 楼
电话:0769-22500085
电子信箱:ln@lingnan.cn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电话:95575
电子信箱:lnzz@gf.com.cn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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