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4-03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
元。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146,642,902.31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692,957,883.48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
下:公司以 1,128,196,063 股(总股本 1,140,013,863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1,817,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
利 225,639,212.6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回购股份方式视作现
金 分 红金额为 156,082,668.45 元,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 含回购股 份方式 ) 为
本利润分配预案在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
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
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做出的。其与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发展战略相匹
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
来发展规划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是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
发制定的,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