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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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24-021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1:30 在北京民族饭店十一层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公司三
名监事张艳钊、杨烨、吕晓萍全体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艳钊先生
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均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一致通过如下
议案:
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阅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
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3 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本年度的利润分
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相关内
容,董事会提出的预案是切实履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精神,全面考虑行业当前的
发展趋势及公司主业发展状况,结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明确了剩余未分配股利
的用途,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文件,在充分了解相关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帐务信息的基础上,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年度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
  受益于国内商旅的快速恢复,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出现大幅度增长,董事会
及时向投资者发布了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司亦通过电话、上交所 e 互动平台和
网络交流会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使得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树立投
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信心。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
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报告的议案》。
易议案》
   。
易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及其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
常经营活动不可避免的正常业务,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时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携程上海及其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的正常经营业务,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同时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的关联交易议案》
       。
合伙)为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延长,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
进展情况而进行的调整, 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的
实施期限。
 以上 1、5、6、9、11、12、13、14、15、16、17、18、19 项议案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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