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盈利:760,000 万元—810,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556,277.9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约 51.17%—47.96%
盈利:840,000 万元—890,000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531,823.4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约 45.16%—41.9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1.4 元/股—1.5 元/股 盈利:2.931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
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
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氯化钾产销稳定,氯化钾产量约 492.6 万吨,销量约
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联合颁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
征收办法》(财综〔2023〕10 号)相关规定,公司需缴纳 18.97 亿元的采矿权出
让收益,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
到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款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四、重大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的初步估算,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