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天健审〔2022〕9743 号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浙江永强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会
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浙江永强
公司有关该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司前五大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 47.53%。近年来公司的应收
账款信用损失风险持续降低,实际 2019-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比例低于
计提比例,实际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具体坏账计提比例与核销比例见下表:
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计提比例 10.05% 10.11% 10.11%
核销比例 0.32% - -
公司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顾家家居(603816) 5% 10% 20% 30% 5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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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603661) 5% 10% 20% 50% 80% 100%
雅艺科技(301113) 5% 10% 50% 100%
索菲亚(002572) 1% 5% 50% 100%
皮阿诺(002853) 1% 5% 50% 100%
浙江永强(002489) 10% 20% 30% 100%
综上所述,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并参考
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
运营状况的预测,对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比较表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 龄
变更前 变更后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
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公司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以及 2022 年的销售情况为
基础进行测算,预计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8,426.18 万元
(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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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结论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浙江永强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耿振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皇甫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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