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优利德
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利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优利德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2 月
批复》
(证监许可[2020]3663 号),同意优利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5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1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84,989,38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5,010,620 股。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优利
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6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合计限售股份数量为 12,48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1.34%。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起上市流通
(因 2022 年 2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 2022 年 2 月 7 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
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
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
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深圳纵联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纵联优选一号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1、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
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日常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
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人所有。”
(二)广东嘉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善汇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常熟苏虞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莞商清大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北京嘉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鼎翰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菁华智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
诺:
“就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12,480,000 股,占公司股本
总数的 11.34%。
(二)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7 日
(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 通数量(股)
(股)
例
深 圳 纵联 合创 投资 管
理 有 限公 司- 青岛 纵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广 东 嘉宏 股权 投资 管
理有限公司
北 京 善汇 国际 投资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常熟 苏
虞 海 创创 业投 资合 伙
企业(有限合伙)
广 东 莞商 清大 股权 投
资 合 伙企 业( 有限 合
伙)
北 京 嘉华 汇金 投资 管
理 有 限公 司- 宁波 梅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东 莞 市菁 华智 达股 权
伙)
合计 12,480,000 11.34% 12,480,000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2,48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优利德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优利德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长城证券对优利德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张涛 漆传金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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