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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公司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证券之星消息,江波龙(301308)10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你好,贵司股价已从高点下跌达70%,即将跌到192元的股权激励价格,这将对公司内外发展管理明显不利。请问:1.是否有公司经营问题等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2.为做好市值管理,贵司是否有加大核心技术研发、大股东及高管承诺近期不会减持等防止市值继续大幅蒸发的规划?烦请准确回复,谢谢您!

江波龙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除公司经营情况外,股价也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近期公司股价表现也与科技板块走势趋同。公司已通过多种公开渠道分享新产品、新技术的进展情况,您可通过查阅公司公告、公司微信公众号、权威媒体报道了解更多。公司实控人蔡华波先生在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限售期届满后,已自愿承诺十二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公司港股上市后,继续延长锁定期,彰显了其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后续若有重大事项,公司将及时依规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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