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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蓝宇股份新发布《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截至2026年10月16日收盘,蓝宇股份(301585)报收于26.0元,上涨0.08%,换手率0.76%,成交量5208.0手,成交额1367.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2万元,占总成交额0.18%;散户资金净流入29.4万元,占总成交额2.15%。
  • 公司公告汇总:蓝宇股份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深交所通知,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获受理(深证上审〔2026〕305号)。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42万元,占总成交额0.18%;游资资金净流出26.99万元,占总成交额1.97%;散户资金净流入29.4万元,占总成交额2.15%。

公司公告汇总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309.15万元,用于珠海高端数码喷墨印刷设备及配套墨水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除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外,已履行必要程序。

上市保荐书

国信证券认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同意保荐其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7,309.15万元,用于年产40,000吨环保型数码墨水生产项目、珠海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大楼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

发行保荐书

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蓝宇股份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发行保荐书;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发行;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发行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内部控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蓝宇股份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30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核对后认为齐备,决定予以受理;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蓝宇股份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309.15万元,用于珠海高端数码喷墨印刷设备及配套墨水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体及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不设担保;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5,384.00万元,占年均净利润的61.19%;存在经营业绩下滑、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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