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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电电机新发布《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截至2026年10月16日收盘,中电电机(603988)报收于16.8元,上涨5.86%,换手率3.83%,成交量9.02万手,成交额1.5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0.98万元,占总成交额7.59%。
  • 公司公告汇总:控股股东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10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235.22万股(占总股本1.00%),持股比例由30.00%增至31.00%。
  • 公司公告汇总:5%以上股东王建凯及其一致行动人于10月15日减持235.22万股(占总股本1.00%),合计持股比例由19.77%降至18.77%。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1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150.98万元,占总成交额7.59%;游资资金净流入688.91万元,占总成交额4.54%;散户资金净流出1839.89万元,占总成交额12.13%。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电电机控股股东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具备增持主体资格,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增持235.2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00%,增持后合计持股比例由30.00%增至31.00%。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准备相关公告文件。

中电电机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发布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王建凯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建裕因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2026年10月15日,王建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5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建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19.77%减少至18.77%。本次减持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和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电电机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10月15日,中电电机控股股东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35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地资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轩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0.00%增加至31.00%。本次增持为履行前期已披露承诺,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电电机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情况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高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履行取得控制权时的承诺,于2026年10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235.22万股,占总股本的1.00%,增持金额3,514.19万元。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0.00%增至31.00%。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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