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3日收盘,贝特利(301697)报收于28.27元,上涨2.8%,换手率22.96%,成交量10.1万手,成交额2.83亿元。
9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942.62万元,占总成交额6.87%;游资资金净流入1508.98万元,占总成交额5.34%;散户资金净流出3451.6万元,占总成交额12.21%。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9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后生效。章程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职权、董事及高管任职要求、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等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为26,270万元,总股本26,270万股,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制,并涵盖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通知公告及修改程序等内容。
贝特利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07.22万元;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贝特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71,079.14万元,用于年产特种导电材料三期、东莞改扩建、无锡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46亿元,分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贝特利、东莞贝特利、无锡晶睿光电增资并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持有,募集资金将存入专项账户,接受三方监管。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无异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700,000股,注册资本由197,000,000.00元变更为262,700,000.00元,公司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6.46亿元募集资金,分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无锡晶睿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借款仅用于募投项目,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无异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079.14万元,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包括年产特种导电材料项目、东莞改扩建项目、无锡研发及营销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总投入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一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调整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意见。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额为1,807.22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投入837.77万元,发行费用支付969.45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26日到位,实际净额为71,079.14万元。本次置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未超过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均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及决议执行等内容。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等职权。董事会议事规则还规定了董事的任职资格、忠实与勤勉义务、会议通知方式、表决回避制度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与监督机制。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在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电子通信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议事规则还规定了提案提交、会议通知、表决程序、决议通过条件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
贝特利于2026年8月26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71,079.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原计划。公司据此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其中年产特种导电材料500吨三期项目投入由21,012.26万元调至19,583.29万元,东莞市改扩建项目由29,919.62万元调至27,884.90万元,无锡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由18,333.81万元调至17,087.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由7,000.00万元调至6,523.95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该调整无异议。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9月15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837.77万元,其中年产特种导电材料500吨三期项目投入233.75万元,东莞市贝特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期改扩建)项目投入445.40万元,无锡研发及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投入158.61万元。同时,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9,694,452.84元(不含税),包括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等。上述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1,079.1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37.77万元,支付发行费用969.45万元(不含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1,807.22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东周路12号。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8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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