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3日收盘,天融信(002212)报收于7.06元,下跌3.55%,换手率7.76%,成交量90.5万手,成交额6.45亿元。
9月23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75.64万元,占总成交额7.87%;游资资金净流出2256.81万元,占总成交额3.5%;散户资金净流入7332.45万元,占总成交额11.36%。
天融信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董事会成员由9名调整为7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提名李雪莹、章羽、孔继阳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杨隽萍、蒋展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会议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
天融信将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事项包括《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雪莹、章羽、孔继阳;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杨隽萍、蒋展;登记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及10月12日。
天融信拟将董事会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同意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构成及股东查阅资料时需签署承诺函等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蒋展声明与天融信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蒋庆哲声明与天融信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机构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杨隽萍声明与天融信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已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
天融信董事会提名蒋展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天融信董事会提名杨隽萍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在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天融信董事会提名蒋庆哲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职所需经验;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
天融信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雪莹、章羽、孔继阳及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庆哲、杨隽萍、蒋展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或惩戒;蒋展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证书;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融信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亚飚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吴亚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其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天融信《公司章程》(第三十七次修订)于2026年9月2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明确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细化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权限;强化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并对股份回购、激励机制、信息披露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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