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22日收盘,三花智控(002050)报收于36.2元,上涨0.06%,换手率1.22%,成交量44.94万手,成交额16.42亿元。
9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688.24万元,占总成交额5.9%;游资资金净流出366.23万元,占总成交额0.22%;散户资金净流入1.01亿元,占总成交额6.1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A股总股本3,731,477,53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851,943股后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3,717,625,5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现金(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30日。现金红利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部分股东由公司自行派发。本次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0.1195545元/股。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调整基于公司权益分派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上述两项调整。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调整为10.88元/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调整为10.88元/股;审议通过《关于香港联交所联讯通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注册联讯通账户,委任李智密女士为发行人管理员并授权其办理相关事宜。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依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董事会将行权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10.88元/股。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依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回购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10.88元/股。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调整后回购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10.88元/股。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程序合法合规。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调整后行权价格由11.00元/股调整为约10.88元/股。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核查确认,程序合法合规。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审议通过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原回购价格上限为60.00元/股。因实施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9月30日起由60.00元/股调整为59.88元/股。按调整后价格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4.0014万股至668.002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8%至0.16%。除价格调整外,其他回购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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