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11日收盘,数字认证(300579)报收于22.38元,下跌2.82%,换手率1.09%,成交量2.85万手,成交额6405.54万元。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37.87万元,占总成交额0.59%;游资资金净流入490.34万元,占总成交额7.65%;散户资金净流出528.21万元,占总成交额8.25%。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名林雪焰、潘峰、郭盛惠、张峥、杜晓玲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振峰、牛红军、刘向武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林雪焰、潘峰、郭盛惠、张峥、杜晓玲,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张振峰、牛红军、刘向武。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1日。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公司党委职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等内容,增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洁从业要求及监督职责表述。修订后的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振峰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公开谴责,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
张振峰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向武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并逐项声明其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公开谴责,未有重大失信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牛红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提名人声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诚信记录进行了充分了解,确认其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且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被提名人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无利益冲突,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任职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牛红军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相关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从事与公司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保持独立性。
刘向武作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如不符合任职条件将主动辞职。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9月27日届满,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名林雪焰、潘峰、郭盛惠、张峥、杜晓玲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振峰、牛红军、刘向武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候选人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基本信息、经营宗旨、股份结构、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财务审计制度、合并分立清算程序及章程修改等内容作出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7,000万元,主营电子认证服务及相关技术开发。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公司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以现金分红为主,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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