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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 望 谷:公司此前根据投资者提问,在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相关信息,不存在差异化信息披露或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情形

证券之星消息,远 望 谷(002161)09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贵公司于8月12日回答了截止8月10日公司的股东人数(此前均回答类似问题),而8月26日和9月3日在有投资者提出类似问题时,回应称:“根据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为使公司投资者平等地获悉公司股东户数信息,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报告期末的股东户数信息”,这是否意味着此前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不符合公平性原则的,也没有平等对待投资者?如果是,请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如果不是,请继续回答类似问题0
远 望 谷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此前根据投资者提问,在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相关信息,不存在差异化信息披露或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的情形。未来公司将统一于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披露股东户数,请以此为准。公司始终坚持以合规为前提,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增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理解与支持!谢谢!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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