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近期中闽能源(600163)发布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如下:
发展回顾: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报告期主要行业数据
2026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1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电力生产供应方面,截至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40.4亿千瓦,成为全球首个迈上40亿千瓦这一台阶的国家。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合计占总新增装机比重的七成。上半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6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1.1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70%。上半年,抽水蓄能发电装机新投产300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装机占比追平煤电装机占比,发电装机结构持续绿色低碳转型。截至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40.4亿千瓦。其中,水电占发电总装机容量的11.2%,煤电占31.5%,核电占1.6%;并网风电装机容量6.8亿千瓦,装机占比16.8%;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7亿千瓦、占31.5%。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5.2亿千瓦,同比增长13.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的62.4%,比上年同期提高1.5个百分点,电力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转型趋势。
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七成。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火电、水电、太阳能发电量分别同比增长2.9%、9.3%和12.3%,规模以上口径核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下降0.7%和1.9%。上半年,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8.5%,占总发电量的44.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70.7%。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49.7%,降至一半以下。
风电、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上半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392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分类型看,并网风电917小时,同比降低170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527小时,同比降低33小时。
全国电力市场绿电交易电量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国累计完成电力市场交易电量368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291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9%;跨省跨区交易电量7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从交易品种看,中长期交易电量32568亿千瓦时,现货交易电量4280亿千瓦时。绿电交易电量16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3985亿千瓦时。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6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报告期内重要行业政策
(1)完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
2026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在完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方面,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简称633号文件)出台前开工(取得取水、临时用地、环评批复文件,下同)建设的电站,容量电价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具体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633号文件办法核定或校核。按照633号文件明确的逐步实现主要通过参与市场回收成本、获得收益的精神,该文件出台后开工建设的电站,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3—5年按经营期内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根据633号文件明确的成本参数规则,制定省级电网同期新开工电站统一的容量电价(满功率发电时长低于6小时的相应折减)。执行年限可统筹考虑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电力系统需求、电站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定。同时,抽水蓄能电站自主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市场,获得的市场收益按比例由电站分享,分享比例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其余部分冲减系统运行费用、由用户分享。
(2)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
2026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提出把节能降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其中,文件要求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提高能源生产效率,持续提升风光发电效率和储能装置能量转化效率,稳步降低电网综合线损率。
(3)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
2026年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在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基础上,允许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即多用户绿电直连。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同时配套扩建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
(4)支撑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2026年5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发改能源〔2026〕622号),指导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以更好推动碳排放双控制度实施。
2026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2号),首次建立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制度,明确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的定义、落实方式和核算方法等,并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的定义、落实方式和核算方法等。
(5)发布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2026年6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884号),提出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的总目标,主要目标指标有: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54亿千瓦,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建立完善新能源消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电力系统方面,新增省间电力互济能力4000万千瓦左右,配电网具备承载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达到1.6亿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达到3亿千瓦。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以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四个业务板块。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219.93万千瓦。其中,风电94.93万千瓦(陆上风电65.33万千瓦、海上风电29.6万千瓦),光伏发电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3万千瓦,抽水蓄能120万千瓦。
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主要通过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抽水蓄能业务主要通过参与电力系统调节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电业务,影响业绩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装机容量、风力资源和光照资源、上网电价、资金成本等。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抽水蓄能业务板块,主营业务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升级。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6年上半年,公司风电项目与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依托控股股东闽投抽水蓄能资产的注入,公司整体发电量、上网电量同比上升。
因风资源状况不及上年同期、福建省外项目限电率同比上升,公司风电项目发电量与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受参与市场化交易影响,综合电价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54.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2%;实现利润总额55,32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6%。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扎实推进福建省内海上风电项目、渔光互补项目和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同步开展老旧风电场改造升级研究论证与申报准备;加快资产并购步伐,顺利完成控股股东注入资产闽投抽水蓄能股权的交割手续,有效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和质量;积极探索新兴业务拓展机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健全电力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交易流程与风险防控机制,动态优化电量申报策略,切实提升市场化运营能力和能源保供水平。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区位资源优势奠定发展基石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福建省的海上风电资源更是处于全国前列。公司主力风电场项目位于风资源优越的莆田、福清、平潭、连江等福建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省外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黑龙江省等风资源较好地区。公司并购的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区位禀赋得天独厚,地处福州负荷中心圈层,紧邻福、莆、泉、厦等福建省内核心用电区域,站点地形落差、水源地质条件优越。显著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全面发挥专业化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凭借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公司项目常年保持良好的运营效率。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260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15小时。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2025年度电力行业风电生产运行指标对标结果中,公司所属福清旗狮风电场、王母山风电场分别获评5A级和3A级优胜风电场。公司依托旗下运管公司专业化运维平台优势,不断优化运营管控体系,稳步提升风能利用率和设备可利用率。公司并购的永泰抽水蓄能电站拥有成熟的设备全周期管控与电网保供服务能力,机组运行稳定性与综合效率保持较好水平。
3.持续强化资源获取能力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是福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承担福建省内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角色,在获配省内新能源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大股东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报告期内,投资集团履行其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顺利完成闽投抽水蓄能股权注入工作。
除了大股东的鼎力支持,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一方面在福建省内奋力争取优质资源,另一方面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较好的新能源项目并购机会,通过项目滚动开发增强发展竞争力。
4.积极发挥资金保障优势
公司资金保障能力强,融资成本管控有力,通过动态把握信贷政策窗口期,优化配置债务期限与结构,节省利息支出。公司强化资金集约运作,在确保风险可控基础上,合理配置投资产品,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截至2026年上半年,公司资产负债率47.43%,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闽能源2026年中报,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