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豪美新材(002988)报收于24.52元,上涨0.33%,换手率3.2%,成交量8.0万手,成交额1.95亿元。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02.47万元,占总成交额2.58%;游资资金净流入231.06万元,占总成交额1.18%;散户资金净流入271.41万元,占总成交额1.39%。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61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804.0户,增幅为12.62%;户均持股数量由1.75万股减少至1.55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34.23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1.44亿元,同比上升15.6%;归母净利润8101.58万元,同比下降11.7%;扣非净利润7993.01万元,同比下降8.76%;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22.55亿元,同比上升17.99%;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124.13万元,同比下降18.1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877.17万元,同比下降18.65%;负债率61.89%,投资收益-611.84万元,财务费用4500.26万元,毛利率9.6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及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新增财务性投资调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以及《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因拟以自有资金13,000万元认购中芯熙诚(四川)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伙企业份额,构成财务性投资,需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75,054.14万元调减至不超过162,054.1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相应减少,其他募投项目不变;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新增业务适用,无需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82,400.00万元,实际净额81,316.5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专户余额为3,171.45万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2,947.66万元,主要用于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范,无违规情形。
将“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9月30日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延期系基于一期建设过程中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及验收试生产采取多方案验证,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地点、方式及投资总额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新增向关联方清远市龙盛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预计2026年度租赁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向广州星际熊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团建及宣传活动物料,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两项关联交易合计预计280万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6年6月,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等;其他应收款项下资金往来余额合计1,064,462,739.27元;控股股东、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应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仅限于与生产相关的原材料,套期数量与现货匹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设立期货领导小组、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筹备、内幕信息管理等职责。
公司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发生资金占用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
公司制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发生或即将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重大事项时,相关报告义务人须及时向董事会、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等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以规避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规定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要求;涉及重大金额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明确股东表决权计算方式、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当选条件等内容;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制定《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明确其在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股份买卖、承诺履行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强调公司独立性,禁止滥用控制权。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华东生产基地项目”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事项无异议;本次延期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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