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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天原股份新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2026年8月27日收盘,天原股份(002386)报收于5.89元,下跌1.34%,换手率1.84%,成交量23.93万手,成交额1.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99.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8%。
  • 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0,00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公告汇总:补充确认与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7月采购类关联交易6,093.46万元,并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143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202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余额1.61亿元,上半年投入募投项目7878.93万元,主要用于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99.89万元,占总成交额10.68%;游资资金净流入651.53万元,占总成交额4.64%;散户资金净流入848.36万元,占总成交额6.04%。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6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6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其中,补充确认与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类交易6,093.46万元,新增预计金额10,143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0,000万元。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等内容。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关于2026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19.85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账户余额1.61亿元;2026年上半年投入募投项目7878.93万元,主要用于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和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未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年产磷酸铁锂项目因市场价格波动未达预期效益,但销量超预期;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无变更用途情况。

关于2026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6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602,661.6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57%,无逾期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审议之日止。

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6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补充确认与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7月实际发生的采购类关联交易6,093.46万元,并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143万元,涉及向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有限公司、四川九河电力、宜宾国有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电力、服务及销售商品等,交易均按市场定价原则进行;独立董事已审议同意;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对上市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主要体现为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对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等存在较大额其他应收款,性质包括拆借及代付款;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如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公司存在经营性购销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明确股份变动申报程序、年度可转让额度计算、离任后股份锁定要求、禁止交易期间及短线交易收益归入等规定,并建立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制定。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8月修订),明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发行文件承诺用途,禁止用于财务性投资、股票交易、委托理财、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须设立专项账户并实行三方监管协议机制;变更用途须履行决策程序并披露;资产财务部负责台账管理,内部审计部门每半年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制定《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规定发行前、存续期内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及其他信息的披露内容与时限;明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建立暂缓豁免披露、保密及责任追究机制。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发布《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8月修订),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与披露中的职责,包括听取管理层汇报、参与实地考察、核查审计机构资质、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安排及进展、审计前后召开见面会、审查董事会程序合规性等;要求提交述职报告、独立性自查、年报确认意见等文件,并对年报内容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应保障履职,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发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保密责任、登记备案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参股公司;规定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买卖股票或建议他人交易,须第一时间登记备案并签署保密承诺;涉及重大事项的,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备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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