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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威迈斯新发布《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截至2026年8月26日收盘,威迈斯(688612)报收于34.39元,下跌0.55%,换手率1.06%,成交量2.72万手,成交额9357.6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5.04万元,占总成交额4.44%;游资资金净流入438.56万元,占总成交额4.69%。
  • 公司公告汇总:威迈斯于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股份、调整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方案三项议案,其中后两项为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15.04万元,占总成交额4.44%;游资资金净流入438.56万元,占总成交额4.69%;散户资金净流出23.52万元,占总成交额0.25%。

公司公告汇总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9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三项议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股东89人,代表表决权股份214,137,656股,占公司总表决权比例51.4491%。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其中第二项和第三项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单独计票,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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