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6日收盘,华盛昌(002980)报收于92.77元,下跌1.85%,换手率8.3%,成交量8.4万手,成交额7.9亿元。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20.3万元,占总成交额5.34%;游资资金净流出3272.57万元,占总成交额4.14%;散户资金净流入7492.87万元,占总成交额9.48%。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5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56万户,增幅为80.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764.0股减少至5410.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63.04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4.79亿元,同比上升37.09%;归母净利润7518.54万元,同比上升72.94%;扣非净利润6843.83万元,同比上升66.04%;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3.12亿元,同比上升99.36%;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742.52万元,同比上升301.1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101.1万元,同比上升280.84%;负债率45.28%,投资收益31.29万元,财务费用508.44万元,毛利率39.78%。
证券代码:002980,证券简称:华盛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003,691.44元,同比增长37.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185,398.68元,同比增长72.9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8,438,298.62元,同比增长66.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721,920.65元,同比下降61.65%。基本每股收益为0.40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40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53%,较上年同期上升2.64个百分点。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166,911,195.18元,较上年度末增长4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82,522,144.57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71%。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提议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选举袁剑敏、车海霞、胡建云、余新文、程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庄任艳、潘权、陈伟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授信额度,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09月1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会议审议事项包括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修订公司章程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10日。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具备证券业务资质,近三年无民事责任承担情况,亦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项目签字合伙人张燕、黄丽娟及质量复核人崔芳均具备相应资格且符合独立性要求。审计费用将根据工作量和定价原则由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董事会人数调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进行修订,将董事会成员由8名增至9名,其中独立董事仍为3名,设董事长一人。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该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事宜,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陈伟岳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遵守监管规定,持续满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潘权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承诺将勤勉履职,确保独立性,若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立即辞职。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伟岳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无重大利益往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禁令,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庄任艳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她确认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她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潘权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庄任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潘权,截至承诺函披露日尚未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潘权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以规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剑敏、车海霞、胡建云、余新文、程鑫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未受过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庄任艳、陈伟岳、潘权符合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其中庄任艳和陈伟岳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潘权尚未取得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提名袁剑敏、车海霞、胡建云、余新文、程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庄任艳、潘权、陈伟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庄任艳为会计专业人士,潘权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后续培训。上述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三年。现任董事会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继续履职。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伍惠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伍惠珍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具备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4个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融资金额视实际资金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业务。本次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伽蓝特科技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为66.62%,非关联担保。加上此前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3,00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88%。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净额454,266,401.51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项目378,408,044.84元,利息收入净额35,829,192.72元,手续费1,953.79元,永久补流资金111,151,791.74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533,803.86元。报告期内项目投入13.11万元,终止“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流,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对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25343.67万元,期初余额为19082.12万元,上半年累计发生额为10582.15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为4320.60万元。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八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通知与公告方式、合并分立减资清算事项及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经营范围、治理结构及相关决策程序,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及现金分红政策,强调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召集、提案、决议和记录等程序。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执行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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