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6日收盘,华懋科技(603306)报收于74.18元,上涨1.51%,换手率3.66%,成交量12.06万手,成交额8.87亿元。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313.85万元,占总成交额4.86%;游资资金净流出673.4万元,占总成交额0.76%;散户资金净流出3640.45万元,占总成交额4.1%。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7万户,较3月31日增加1.1万户,增幅为42.1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27万股减少至8901.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2.3万元。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0.91亿元,同比下降1.53%;归母净利润2328.57万元,同比下降82.95%;扣非净利润1176.8万元,同比下降90.61%;2026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5.8亿元,同比上升1.3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158.94万元,同比下降76.89%;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91.17万元,同比下降88.77%;负债率35.45%,投资收益4420.03万元,财务费用3412.66万元,毛利率27.44%。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171,145,144.8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817,464,934.50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1.30%;202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091,459,912.33元,同比下降1.53%;利润总额20,570,551.32元,同比下降86.40%;归母净利润23,285,735.42元,同比下降82.95%;扣非净利润11,767,965.62元,同比下降90.6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82,722,433.18元,同比增长118.6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6%,基本每股收益0.07元/股,稀释每股收益0.07元/股;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富创优越剩余57.84%股权,因财务资料过期处于上交所中止审核状态,正推进加期审计和申请文件更新。
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等6项制度的议案》《关于新增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全部议案获全票通过;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026年9月7日13:00–14: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吴黎明、董事总经理张初全、独立董事党小安、董事董事会秘书臧琨及财务总监高梅;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31日至9月4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或公司邮箱ir@hmtnew.com提交问题;说明会后可通过该平台查看会议内容。
2023年9月20日完成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10.3374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6,591.00万元,期末余额3,820.97万元;2026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2,492.62万元,主要用于“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厦门生产基地改建扩建项目”;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投入“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规范,无违规情形。
越南生产基地产能逐步释放,实现销售收入约1.5亿元,同比增长20.09%;积极推进收购富创优越剩余股权,标的公司上半年营收16.81亿元,同比增长83.36%;汽车被动安全业务营收10.91亿元,同比下降1.53%,净利润显著下滑;东阳华芯产线建设推进中,徐州博康光刻胶业务拟择机处置;实施2025年度分红,现金分红与回购合计金额占净利润比例达365.42%;持续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明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前的信息对外报送流程;未经审批不得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信息,确需报送须经审批并取得接收方签署的《保密承诺函》;报送的外部单位及人员须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严禁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设立稽核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涵盖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内容;稽核部有权查阅资料、调查事项、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持续跟踪;年度审计计划由稽核部拟定,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制度规定了审计流程、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
实行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须执行年度和月度资金预算管理;规范投资与融资审批权限及程序;强化银行账户、票据、货币资金支付等内部控制;对外投资、融资及担保事项须按权限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明确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或履职不当导致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涵盖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与实际业绩重大差异等情形;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权责对等原则,由董事会决策,审计委员会调查核实,稽核部组织实施;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降职、赔偿损失乃至解除劳动合同,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明确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印章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刻制登记、使用规范及责任追究机制;印章由总经办归口管理,实行审批流程和印模登记;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用印,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特殊情况需履行借用审批程序;对印章遗失、损毁或被盗情形要求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违反制度者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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