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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海钦新发布《海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截至2026年8月24日收盘,ST海钦(600753)报收于9.96元,下跌0.4%,换手率0.5%,成交量1.16万手,成交额1159.7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83万元,占总成交额1.88%。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将名称由“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已获工商部门预先核准。
  • 公司公告汇总: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同期LPR,无需担保,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1.83万元,占总成交额1.88%;游资资金净流出53.64万元,占总成交额4.62%;散户资金净流入31.81万元,占总成交额2.74%。

公司公告汇总

海钦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接受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同期LPR,无需提供担保,用于日常运营及液化石油气业务拓展;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海钦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已获工商部门预先核准;根据公司名称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本次变更不涉及主营业务调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海钦股份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不高于同期LPR,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无需提供担保;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资助用于日常运营及液化石油气业务拓展;过去12个月内,公司累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34,505.00万元,已归还29,605.00万元本金。

海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财务资助用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无需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在审议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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