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普路通(002769)报收于6.99元,上涨1.3%,换手率1.49%,成交量5.54万手,成交额3838.13万元。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54万元,占总成交额0.87%;游资资金净流出128.8万元,占总成交额3.36%;散户资金净流入162.35万元,占总成交额4.23%。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71万户,较7月20日增加90.0户,增幅为0.33%。户均持股数量为1.38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9.17万元。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7367.46万元,同比下降81.01%;归母净利润1617.42万元,同比下降51.46%;扣非净利润1465.78万元,同比下降52.54%;其中2026年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046.29万元,同比下降94.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44.49万元,同比上升396.3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091.96万元,同比上升270.17%;负债率45.16%,投资收益1629.56万元,财务费用1094.67万元,毛利率62.53%。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73,674,604.89元,上年同期为388,003,889.68元,同比下降8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74,187.37元,上年同期为33,324,261.48元,同比下降51.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657,761.02元,同比下降52.5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0,921,867.62元,上年同期为159,269,913.58元,同比下降213.59%;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04元/股,均同比下降55.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6%,同比下降1.51个百分点。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2,060,949,091.85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84,697,323.4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3%。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为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81,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日。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煤炭及制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普路通拟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1,5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76,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总资产为20.61亿元,总负债为9.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8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67.46万元,净利润1278.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亿元。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及新能源业务,已在多地设立子公司。报告还披露了关联方交易、重大诉讼及租赁承诺等事项。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涉及多家子公司,如深圳市前海普路通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主要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期初往来资金余额为74,441.47万元,本期累计发生额为50,785.4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为47,087.47万元,期末余额为78,139.40万元。资金往来性质均为非经营性往来,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章程于2026年8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31.805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党支部,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权与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义务,并对股份发行、回购、转让,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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