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0日收盘,敏芯股份(688286)报收于51.28元,上涨10.45%,换手率19.52%,成交量15.29万手,成交额7.73亿元。
8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亿元,占总成交额19.45%;游资资金净流入1956.91万元,占总成交额2.53%;散户资金净流出1.7亿元,占总成交额21.98%。
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及相关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200.00万元,用于现金方式取得“浦丹光电”54.00%股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并决定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6年9月4日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31日;审议事项包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三项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200.00万元,其中17,700.00万元用于收购浦丹光电54.00%股权,3,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浦丹光电主营业务为光纤陀螺仪核心光电器件研发生产,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升公司产业协同能力与资金实力。
确认公司最近三年未因财务造假、资金占用或公司治理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2026年7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3,068,435.61元,分别用于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和微差压传感器研发生产项目;其中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3702.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微差压传感器项目仍在建设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145.12万元继续投入;累计置换预先投入资金1393.2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与定期报告披露一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21,200.00万元,用于取得浦丹光电54.0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告测算不同净利润变动情形下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可能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完善内控和利润分配政策等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履行承诺声明。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3,068,435.61元,截至2026年7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27.46万元;“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终止实施,剩余募集资金3,702.75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微差压传感器研发生产项目”尚在建设中,未使用资金4,145.12万元继续投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正常,实际使用与定期报告披露一致。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取得浦丹光电54.00%股权及补充流动资金;标的公司专注光纤陀螺仪核心光电器件研发,产品应用于航空航天、智能装备等高可靠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本次募投有助于公司完善传感器与光电器件产业布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化水平。
公司最近五年(2021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19日)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2024年5月31日因误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离职员工持股计划退款20.46万元,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已整改并组织专项培训;除此以外无其他监管措施。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合计出资17,712.1367万元取得浦丹光电54%股权,其中以8,288.4467万元受让2,486.4969万股股份,以9,423.6900万元增资取得3,039.9000万股股份;交易完成后浦丹光电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资金来源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协议生效以募集资金到账为前提;本次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明确实行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支出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调整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至2026年1至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出具鉴证报告,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编制,认为该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报告仅用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使用。
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200.00万元,用于现金方式取得北京浦丹光电54.00%股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创板定位,有利于完善公司在高可靠核心器件领域的战略布局,增强业务协同,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
《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董事会声明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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